附件6.可食食品快速检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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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报考,各单位通过教育部1+X平台申报成为可食食品快速检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试点院校。试点院校同时需要申请成为可食食品快速检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站点(过往已申请考核站点并通过院校不需要再申请)。

考生考取初级证书需学习完成24学时课程,中级需学习完成30学时课程,高级需学习完成36学时的食品快速检验课程方可进行报考。

表1 报考条件

职业技能等级

申请考核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初级(满足其一即可)

1.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

2.在相关工作岗位连续工作至少1年(需由其工作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中级(满足其一即可)

1.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学生;

2.已取得初级证书;

3.在相关工作岗位连续工作至少2年(需由其工作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高级(满足其一即可)

1.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相关专业学生;

2.已取得中级证书;

3.在相关工作岗位连续工作至少3年(需由其工作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二、考试时间(每年1月和6月公布新的考试计划)

表2 考试时间

批次

考试等级

考试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缴纳考试费用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3年第七批次

初级、中级、高级

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4日

2023年8月25日前

2023年9月10日前

2023年9月20日前

2023年第八批次

初级、中级、高级

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15日

2023年9月15日前

2023年9月28日前

2023年10月11日前

2023年第九批次

初级、中级、高级

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0月29日

2023年10月10日前

2023年10月15日前

2023年10月25日前

2023年第十批次

初级、中级、高级

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19日

2023年10月25日前

2023年11月1日前

2023年11月14日前

2023年第十一批次

初级、中级、高级

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26日

2023年10月31日前

2023年11月8日前

2023年11月22日前

2023年第十二批次

初级、中级、高级

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3日

2023年11月10日前

2023年11月20日前

2023年11月29日前

2023年第十三批次

初级、中级、高级

2023年12月15日-2023年12月17日

2023年11月25日前

2023年12月1日前

2023年12月13日前

备注:

1.2023年下半年考试时间安排以1+X教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各院校可登录网站填报,网站:https://vslc.ncb.edu.cn/

2.请提前一个月确定考试时间,如需了解考试相关内容、要求,请联系客服或添加微信进行咨询。联系方式为18688098847(微信同号)。


三、成绩评定

可食食品快速检验职业技能等级考核分为理论知识与实操技能两部分,每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合格标准为每部分成绩(理论/实操)均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


四、报考事项

1.报名方式

各试点院校可于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考试管理菜单中查看考试计划,并于报考截止日期前进行考试填报,登录网址:https://vslc.ncb.edu.cn/,各院校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的考试计划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2.证书发放

考生成绩合格,并经组委会审核确认,可获得相应级别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发放电子版,考生可登录平台查询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下载网址:https://vslc.ncb.edu.cn/)


五、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20〕4号)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院校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有关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0〕)12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及相关说明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1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经相关方面专家共同研究讨论拟定可食食品快速检验证书考核费用标准分别为:

初级:390元/人·次;中级:460元/人·次;高级:580元/人·次。

(注:经考核站点同意前提下,不合格考生可在当月内免费补考一次。)


六、缴费方式

以试点院校与培训评价组织签订的考试服务合同为准。


七、联系方式

表3 各区域联系方式

区域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广东省

梁老师

15999934390

华南区

邓老师

13710697735

岑老师

18818919427

华北区、华东区

陈老师

13539836929

西北区、东北区

窦老师

18620460516

西南区、华中区

梁老师

15999934390


八、证书适用院校专业

(一)适用院校专业(参照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

中等职业学校:粮油和饲料加工技术、作物生产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营养与保健、农产品贮藏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中药、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中药制药、食品加工工艺、民族食品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酿酒工艺与技术、分析检验技术、药品食品检验、生物药物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参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高等职业学校:餐饮智能管理、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中药学、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农业生物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农产品流通与管理、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酿酒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分析检验技术、现代农业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健康管理、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医学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质量与安全、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食品生物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生物产品检验检疫、食品贮运与营销、食品营养与健康、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生物制药技术、环境监测技术(参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应用型本科学校:生物检验检测技术、现代分析测试技术、现代精细化工技术、食品工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现代粮食工程技术、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白酒酿造工程。(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版))

(二)适用院校专业(参照原版专业目录):

中等职业学校:食品安全与检测技术、食品生物工艺、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酿酒工艺与技术、药品食品检验、生物药物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现代农艺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营养与保健、农产品保鲜与加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产品质量检测与管理、中药、中药制药等专业、工业分析与检验(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

高等职业学校: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测技术、食品生物技术、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粮油储藏与检测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农产品流通与管理、粮食工程技术、酿酒技术、商检技术、现代农业技术、健康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保健品开发与管理、生物产品检验检疫、食品营养与卫生、餐饮管理、中药学、农业生物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工业分析技术、动物医学(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截至2019年))。

应用型本科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食品安全与检测、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粮食工程、乳品工程、动植物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医学检验技术、应用化学(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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