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金县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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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地块须在开发利用前开展场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紫金县教育局的委托,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开展了紫金县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公示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紫金县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

红线面积:83500.11m2

地理位置:河源市紫金县紫城镇城西村,中心坐标为:E:115.149463°,N:23.625064°。

土地使用权人:河源市紫金县城西村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地块现在为村庄建设用地(H14)、农林用地(E2)、坑塘沟渠(E13)

未来规划:依据《紫金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地规划为中小学用地(A33)。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

调查缘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关于印发《河源市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

广州汇标检测技术中心于2023年9月受紫金县教育局委托,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于2023年9月展开了对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完成《紫金县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编制。

通过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主管部门资料调档等方式进行地块相关资料收集,获知了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使用情况。

本地块历史至今一直为城西村居住区、水塘、农用地和林地,水塘主要养殖草鱼和鲢鱼,从市面购买通威牌鱼饲料喂养;农用地主要种植应季农作物;地块历史至今无明显变化。

地块外东侧为城西村居住用地、水塘、农用地和林地,南侧为城西村居住用地、农用地和林地,西侧为城西村居民用地和林地,北侧为城西村居住用地、水塘、农用地和林地;历史至今无明显变化。

根据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了本地块的区域环境、现状和历史沿革,及相邻地块的现状和历史沿革,本地块及相邻地块历史至今均为城西村居住用地、水塘、农用地和林地,城西村村民在居住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清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附近河渠或用于农作物的肥料;水塘养殖鱼期间产生的饲料包装袋由相关单位回收重复利用;农用地种植当季作物,使用农家肥料,无农药化肥存放点。地块及相邻地块无潜在污染源,不会对本地块造成污染影响。

本地块内布设53个土壤快筛点位,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快筛对照点位,共布设55个土壤快筛点位。根据现场快速筛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和对照点土壤样品的快速筛查结果均未超过对应检测项目的第一类筛选值。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历史用途为居住用地、水塘、农用地和林地;相邻地块历史用途为居住用地、水塘、农用地和林地,地块内与相邻地块历史至今均不存在明显污染源。


三、初步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与现场踏勘情况显示,地块内为城西村居住用地、水塘、农用地和菜地,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历史至今无外来填土,不产生工业生产废物,地块使用期间仅产生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且处理措施均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地块及周边未出现过污染事故,经对地块和周边的污染识别,不存在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的污染源;现场快速测定的结果分析也表明调查场地内的土壤中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地块不存在《河源市农用地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中八种情况的任一种,环境状况符合地块规划用地要求,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四、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本项目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5月31日-2024年06月11日(7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子德

联系电话:020-34301383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道鹏飞园鹏飞街1号、3号、5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紫金县城西九年一贯制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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