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潮”进入高发期,食用贝类要注意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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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吗?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沿海海域“赤潮”进入高发期。沿海的贝类因“赤潮”蓄积毒性,食用后极易引发中毒事件。在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科学认识贝类毒素

谨防食用贝类风险


贝类鲜香美味,深受大众喜爱。我国沿海贝类有4000余种。常见的有贻贝(又叫海虹、淡菜等),海螺、蛤蜊、牡蛎、扇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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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类本身不产毒,有毒藻类是元凶


贝类本身不产生毒素,但如果其摄食了有毒藻类或与有毒藻类共生,则可能在体内蓄积毒素,形成贝类毒素。贝类毒素无色无味,在贝类体内呈自由或结合状态,主要贮存在贝类的消化器官中,如果染毒的贝类被人食用后,贝类毒素会在人体内迅速释放而导致中毒。


不同贝类对毒素的蓄积、代谢和排除能力存在很大差别,贝体内毒素含量存在明显的地域性和季节性差异,尤其是当有毒“赤潮”发生时,贝类体内更易蓄积毒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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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毒素分四类,均无特效治疗药



根据中毒症状的不同,常见贝类毒素主要分为四类,即腹泻性贝类毒素(DSP)、麻痹性贝类毒素(PSP)、神经性贝类毒素(NSP)和记忆缺损性贝类毒素(ASP)。目前,我国贝类毒素中毒主要以腹泻性和麻痹性贝类毒素为主。


腹泻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口唇刺痛和麻痹,并扩散至面部、脖子、肢端,伴有头痛、晕眩、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者会停止呼吸、窒息死亡。神经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肌关节无力、冷热感觉颠倒、说话吞吐困难等。记忆缺损性贝类毒素中毒的主要症状是头晕、眼花、短期记忆功能丧失。目前,所有贝类毒素引发的中毒均无特效的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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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素不易被破坏,科学预防是关键


贝类毒素不会使贝体发生肉眼可见的变化,通过颜色和气味并不能判断其是否已染毒。煎炒、水煮、高温、高压等常用的烹饪方法也不能完全破坏贝类毒素。所以,预防和及时对症治疗是减轻贝类毒素危害的主要方法。


01

把好采购关

消费者在购买贝类时,要选择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不购买来自“赤潮”地区的贝类。


02

把好捕捞关

沿海地区居民不要在有毒“赤潮”预警期间“赶海”捕捞或采食贝类,平时也不要在排水口(如电厂冷凝水、生活污水)附近海域采集、捕捞贝类。


03

把好食用关

食用贝类时要去除消化腺等内脏,每次食用量不宜过多。食用后如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四肢肌肉麻痹等症状,要立即就医,以免贻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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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认真听哦

赤潮是指海洋中某些有毒浮游藻类等在一定条件下暴发性增殖或高度聚集而引起的一种海洋生态异常现象。


赶海是指居住在海边的人们,根据潮涨潮落的规律,趁退潮时,到海岸的滩涂和礁石上打捞或采集海产品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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